中心组织机构与人员配置

  中心主任

  中心将依托物化探所建设。中心主任由依托单位法人代表担任。设1名常务(科学)副主任和1名副主任协助主任处理日常事务。

  主任职责如下:

  (1)在法律事务中和一切民事行为上代表中心;

  (2)按照理事会确定的计划和指示管理中心工作;

  (3)起草工作计划和预算草案,提交理事会批准;

  (4)起草理事会会议议程并向理事会提交中心主任认为有益于中心管理的建议;

  (5)起草中心工作报告,提交理事会与教科文组织。

  中心秘书处及下设机构

  中心下设秘书处、全球采样与综合研究部、全球样品分析与质量控制实验室、全球地球化学大数据中心、培训部等部门。中心秘书处承担中心具体事务处理和日常运行工作。

  1、中心理事会

  按照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关于二类机构的建立标准,中心由理事会指导管理,理事会每六年改选一次。 理事会职责:

  (1)批准中心的长期和中期计划;

  (2)批准中心的年度工作计划,包括人员编制和经费使用;

  (3)审议中心主任提交的年度报告和两年一次对教科文组织计划目标所做出贡献的自我评估报告;

  (4)批准中心章程和条例,按照中国法律确定中心财务、行政管理和人事管理办法;

  (5)决定地区政府间组织和国际组织参与中心工作的事宜。

  2、学术委员会

  学术委员会为中心的学术咨询机构。学术委员会由相关领域国内外著名科学家组成,要有广泛的代表性。中国代表不超过2/3。学术委员会的主要职责:

  (1) 审议中心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

  (2) 审议中心年度科研计划;

  (3) 为中心日常科研和培训工作提供专业咨询;

  3、中心秘书处

  中心秘书处承担中心具体事务处理和日常运行工作。

  4、中心下设机构与人员配置

  中心下设秘书处与培训部、综合研究部、全球样品分析与质量控制实验室、全球地球化学数据中心等部门。总人数第一个6年运行期间暂定为30人左右,绝大部分由地科院物化探所现有人员组成,保留2-3个岗位对国内外进行招聘。


  中心组织机构见下图: